关于领取普通话等级证书的通知
关于领取普通话等级证书的通知
凡于2011年12月5日前在南川区语委办参加普通话等级水平测试的考生可领取证书。
领取时间: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:00-11:30,下午3:00-5:30
领取地点:南川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
如需代领请出具证书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领证人身份证原件。
重庆市南川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
2011年12月23日
发布人: | 发布时间:2011-12-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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